(2023年3月13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太原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太原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及其他事项。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古交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补选牛亮为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部战区空军预备役基地军人代表大会补选赵大鹏为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牛亮、赵大鹏的代表资格有效。
中部战区空军预备役基地军人代表大会,决定接受黎宏旋辞去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黎宏旋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55人。
特此公告。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发平辞去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3月13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发平因工作需要辞去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永平辞去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3月13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永平因工作需要辞去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3月13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江冰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赵 鹏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 鹏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 杰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闵 佳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 宏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陆智维为太原市少年法庭副庭长;
原俊婧为太原市少年法庭副庭长;
武 涛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丰毅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英斌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璟芳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陈 聪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李 哲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段雪丽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吕 斌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郭朝艳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小兵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国华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侯宝柱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焦跃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侯晓东、王润树、尹继华、冯金林、王林森、赵晋虎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3月13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侯 强、潘剑平、侯伟芳、王俣涛、齐志峰、赵瑞福为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艳萍、段纯佳、董如莉、乔少英、杨卫东的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 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