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兵)记者从4月13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太原市将采取“十项措施”,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到2025年太原市数字经济规模突破280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15%,占GDP比重达到3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2030年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太原市采取的十项措施为: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鼓励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政策制度、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数字经济监测指标和发展水平评估体系,加强数字经济运行监测与年度评估工作;
二是推进全域协同发展,构建特色鲜明、产业互补、区域协同、共创共享的数字经济发展格局;
三是实施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建设数字经济企业培育库,不断完善分类实策、精准扶持、培训指导等服务举措;
四是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支持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协同联动,增强品牌培育和管理能力;
五是打造特色产业园,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园区,研究制定认定标准和考核评估办法,梯次培育数字经济产业园;
六是开放应用场景,将数字化应用场景打造成市场培育和技术创新的孵化平台、生态载体,鼓励多维度、多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创新;
七是发挥市属国企数字化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入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八是推动开放合作,融入国家重大战略规划,与数字产业发展迅速的省市,开展多层次合作交流,拓展合作领域;
九是打造良好发展环境,探索建立太原市数字经济专家人才库,做好配套服务,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培训、考察交流和主题宣传活动,办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等重大活动;
十是汇聚发展“政策池”和“资金池”,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完善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数字经济全面发展。